建立生态环境新闻观察员制度
南京打造生态环境
保护“鹰眼”模式
南京市检察院聘请的生态环境“新闻观察员”东升向市检察院通报了栖霞区北十里长沟东支柳塘段水体被化工废水污染等问题(以下简称“柳塘段水体污染事件”)。
接报后,南京市检察院及时启动生态环境案件联动办理机制,指派专人介入事件调查。并联合环保部门进行联合调查执法,依法建议环保部门及时查处涉案企业,督促企业限期整改。事后,又联合环保执法部门现场查看整改情况。
据悉,今年以来,南京市检察院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中,引入社会力量,充分借助新闻媒体,建立“生态环境新闻观察员”制度,打造发现破坏生态环境线索的“鹰眼”模式,聘请南京知名媒体人——东升工作室的东升、江苏法制报记者宋世明等6名媒体记者作为南京检察院首批“新闻观察员”。
日前,市检察院制订《生态环境新闻观察员工作意见》,从组织形式、联络内容、工作职责、履职方式等方面对“新闻观察员”制度做出明确规定。
《意见》要求“新闻观察员”要将在新闻采访工作中发现或者收到群众反映的涉嫌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犯罪线索和危害生态环境的职务犯罪线索,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供,并协助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有关调查工作。
市检察院还搭建案件信息快速处置平台,由“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办公室”与“新闻观察员”直接对接,建立线索报备、专人审查、快速办理工作机制,及时查处 “新闻观察员”反映的案件线索并向媒体反馈办理情况,回应社会关切。 |